项目概况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计量院购置洁净工作台校准装置、激光甲烷遥测仪校准装置、回弹仪检定装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包组编号/品目号:(略)
品目名称:(略)
数量:(略)
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略)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略)
1、工作条件:
1.1温度范围应满足(略)℃~(略)℃,湿度范围满足(略)%RH~(略)%RH。
1.2运行要求:(略)
2、技术规格:
装置应内含以下设备或满足以下设备功能:(略)
★2.1风速仪
测量范围应包含(1~(略))m/s,(0~1)m/s时,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略)m/s或示值的±3%中较大值。
2.2气溶胶光度计
★2.2.1技术指标:(略)
2.2.2测量功能:(略)
2.3气溶胶发生器
★2.3.1技术指标:(略)3/min,浓度范围:(略)
2.3.2测量功能:(略)
★2.4尘埃粒子计数器
测量范围应包含(0.3、0.5、1、3、5、(略))μm,计数大允许误差不超过±(略)%FS。
★2.5照度计
测量范围应包含(0~(略))lx,大允许误差不超过±(略)%。
★2.6噪音计
测量范围应包含((略)~(略))dB,大允许误差不超过±1dB,分辨力不低于1dB,有“A”计权模式。
★2.7振动计:(略)2RMS,频率范围加速度应包含3Hz~9kHz,幅值线性度大允许误差不超过±5%FS。
3、必备的配件、附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
3.1风速仪:(略)
★3.2气溶胶光度计:(略)
3.3气溶胶发生器:(略)
★3.4尘埃粒子计数器:(略)
3.5照度计:(略)
3.6噪音计:(略)
3.7振动计:(略)
3.8 PAO气溶胶:(略)
★4、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仪器参数证明文件。供货验收时提供仪器使用说明书,省级及以上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溯源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