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年经营性用地供地计划(芜政秘〔(略)〕(略)号)、(略)年芜湖市人民城市建设市级建设项目计划(芜人民城建委〔(略)〕1号)、芜湖市(略)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芜政秘〔(略)〕(略)号)等计划项目安排,结合拟供应地块收回收储、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编制形成了(略)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范围及期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范围按行政区包括镜湖区、鸠江区和弋江区,计划期为一年,即(略)年1月1日至(略)月(略)日。
二、计划安排
市本级(略)年计划供应项目(略)个,总规模(略).(略)亩(其中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清单见附表),较(略)年实际供地项目数增加(略)个(增长7.(略)%)、面积增加(略)亩(增长(略).9%)。
三、实施保障措施
1.加强规划引领和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围绕年度供应计划内项目实施进度,深化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做好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度动态维护,正向优化规划分区、边界、重点项目清单等规划内容,扎实推进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对虽未列入年度供应计划,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用地的,按需增补,做到“应保尽保”。
2.推进产业用地“优储精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新增集中连片产业用地储备,统筹征收、招商、收储、供应计划安排,合理确定新增集中连片储备产业用地实施计划,实现“地等项目”。探索产业用地“规划、储备、管护、培育、供应、使用”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和使用效益大化,在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基础上,探索通过用地预申请、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以“模块化、集成式、可选择”政府服务承诺清单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全流程服务,打造“标准地”改革升级版。
3.提升政府投资类项目供地效率。一是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统筹土地报批、房屋征收拆迁等供地前各项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用地。二是对于已纳入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的存量殡葬设施,根据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业局有关要求,对确需保留且具备用地(林)条件的,民政部门积极跟踪对接,对照用地报批要求,提供公墓审批、项目立项等材料;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补办用地(林)手续。
4.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强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统筹供需两端发力,聚集“好房子”建设标准,加大土地推介和招商引资力度。
芜湖市市本级(略)年国有建设用地分用途供应计划表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管公服和公用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特殊用地 |
(略)年计划量(亩)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占比 | (略)% | 1.(略)% | (略).(略)% | 3.(略)% | (略).(略)% | (略).(略)% | 7.(略)% | 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