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疆行李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疆行李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行李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略)
2.2交货地点:(略)
2.3交货期:(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略)
说明:
1) 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
2)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4)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自(略)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含)万元的行李条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存在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略)6-(略)-(略) (略):(略)至 (略)6-(略)-(略) 18:(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登记资料包括:(略)
提示:(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略)6-(略)-(略) (略):(略)至 (略)6-(略)-(略) 18:(略)(北京时间,下同)。注:(略)
5.2.领取地点:(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6-(略)-(略) 10:30:(略),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略)号新疆机场集团C座(机场集团1号办公楼)5楼招标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