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新西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滩上刘家安置房3排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略) .(略)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采购政策:(略)
2.招标代理费:(略)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并完成签到;逾期送达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5.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开标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