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AI赋能业财内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 包组编号/品目号:(略)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略)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 一、技术要求1.1通用性技术要求★(1)符合国家、教育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颁发的各类标准,采用学校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确保数据的自由流畅。★(2)系统软件体系架构要求系统设计必须是构件化、面向对象的;系统架构开放,采用表现层、业务逻辑层、数据层等的三层或多层分离结构基础上的Browser/Server模式。系统保证大并发情况下的快速响应。系统软件功能架构设计支持水平和垂直的扩展,以保证将来系统的升级和扩充。★(3)系统应支持edge,Chrome浏览器、FireFox、Safari、(略)等主流浏览器;若使用不支持的浏览器访问时,需给出友好的提示页面。1.2系统集成与数据共享要求★(1)需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陆集成,认证登录后可直接进入具体业务功能模块。所有师生必须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系统,可通过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实现该功能。系统不得自带师生用户信息的管理功能(修改个人信息、修改手机号、修改密码等)。如果系统中有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未包含的用户信息(例如外聘人员、临时人员、社会人员等外部用户)可建立该部分人员信息的管理功能和专用登录入口。★(2)需实现与学校校园门户的信息集成。在校园门户上建立单点登录链接(师生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登录)。★(3)需利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其它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历史数据需清洗后导入至系统。公共数据平台已有的数据不允许在业务系统中再产生或维护,需全部来源于公共数据平台,非特殊需求,原则上系统需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不得与其他系统直接进行交换。★(4)需实现与学校公共数据库的数据共享。需开放所有数据字典和业务数据表结构并提供相对应的文档资料,根据公共数据平台需要建立相应的表或视图提供对应的数据。需提前提供系统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字典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建立相应的数据视图,将有共享价值的数据共享至学校公共数据库。★(5)需实现与学校岗位角色管理平台的集成。项目中所涉及的人员分类通过岗位角色平台管理和维护,并提供给项目使用。项目所需基础组织机构、人员信息等应来自于岗位角色平台,不允许自行添加和管理,基础组织机构下级机构可根据业务需求自行管理。1.3网络部署要求★项目如涉及校内设备部署,并且只与服务器通讯,应使用学校提供的承载网部署专用内网(不用于互联网访问,仅用于连接项目专用设备和系统),需提供详细规划和方案。学校负责在校区内各楼宇提供承载网接入交换机,项目方按学校要求自行进行组织弱电工程施工,费用应包含在项目预算内。项目不得自行建设各类专网。1.4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对于项目所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个人信息隐私真实数据的读写权限分配、项目中的使用都要遵循小必要原则,且在项目数据库中要加密保存,相关数据必须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平台获取,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因项目建设单独进行采集。个人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必须进行加密处理,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存储个人信息的服务器和数据库,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坏或丢失。个人信息需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保证处理后的信息无法或很难进行复原,部分信息去标识化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略) | | | | |
| 其他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2、正本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略)-1号3门)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至邮箱syhygs@(略).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