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人报名登记名称与《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买受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3.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网络平台服务费,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在缴纳完相关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接收车辆及相关资料,并自行办理车辆提档、过户等手续。提档、过户的车辆,买受人在接收车辆过户资料和车辆后5个工作日内在车辆户籍所在地完成车辆提档、过户手续(车辆需大修方可过户的,买受人需向委托人递交书面说明,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延期),提档、过户产生的税、费以及买受人在提车、过户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如违章、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自燃等)。 5.竞买人在清运车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清运工作请买受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所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法律、经济等责任,如在清运过程中出现标的丢失、财物损失等相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清运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无端进行破坏,若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权利受损,所有责任及赔偿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公车为警用车辆的,过户时车身必须改漆。因车身改漆以及因车辆拍卖前的逾期年审、未缴纳车辆购置税、补办相关证件、所涉及的相关欠费、罚款、滞纳金、扣分等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代理机构与委托人予以配合。 7.因标的车辆逾期未年审、未续保至能否过户等风险,请竞买人自行咨询马鞍山市车管所,风险自担。如车辆因到强制报废期等规定无法过户,只能报废,则买受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8.若因车辆本身原因(买受人提车后责任除外)或委托人的原因,经交管部门确认无法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的,买受人与委托人、代理机构互不追究一切的法律、经济责任,由代理机构将已收取的保证金、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均全额无息退还,代理机构及委托人不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服务费、车辆维修换件费、加油、处理过审、过保、违章、车管所预过户等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买受人退还原车辆和移交的所有资料、钥匙。车辆一旦完成提档、过户、报废等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9.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款、提档、过户等手续,视为买受人违约(悔拍),履约保证金不退还,交由委托人处置,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代理机构属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略).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 地址:(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