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并提升金华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的质量水平和品种供应能力,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医院拟对院内制剂委托生产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有从事本项目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积极参加。
一、征求意见时间及地址
(略)年7月(略)日(略)点(略)分在金华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项目概况
我院现有制剂注册品种若干,涵盖合剂、外用散剂等多种剂型。为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拟通过委托第三方具有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进行院内制剂委托生产。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相关服务能力、市场占有情况、价格水平等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持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所投标剂型;
3. 具备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生产条件,提供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文件;
4. 接受委托配制的制剂剂型应当与受托方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范围一致;
5. 具有健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 具有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生产相关业绩者优先。
四、调研内容
征求意见可涉及金华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委托生产项目的各个方面,由各潜在供应商提供自身企业相关资质和企业情况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资质证书、生产能力、剂型范围等);
2. 制剂委托生产服务方案(含生产工艺匹配性、质量控制体系等);
3. 报价方案(含委托加工费、检验费等);
4. 类似以往项目业绩(附用户名单及证明材料);
5. 对项目技术、服务、商务方面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我院将对符合项目资质的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的需求调研。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略)年7月2日前,将报名材料(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GMP符合性检查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加盖公章后,现场提交。
六、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2. 本次市场调研旨在收集相关信息,不构成委托生产承诺,后续采购流程将另行通知;
3. 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内容、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并及时通知报名供应商。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