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依据《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本村集体所有鱼塘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高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鱼塘面积:(略)
3.鱼塘现状:(略)
4.租赁期限:(略)
5.经营用途:(略)
三、招标底价及租金支付
6.招标底价:(略)
7.租金支付方式:(略)
8.加价幅度:(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9.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略).具备水产养殖相关经验或相应资金实力,能够独立承担租赁期间的经营风险、安全生产责任及环保责任。
(略).遵守村集体各项规章制度及本招标公告所有条款,认同并接受租赁合同全部约定。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转租鱼塘,如需合作经营需提前书面征得招标方同意。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略).报名时间:(略)
(略).报名地点:(略)
(略).报名资料:
自然人投标:(略)
单位投标:(略)
(略).招标文件获取:(略)
(略).现场踏勘:(略)
六、投标保证金
(略).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略)元(大写:(略)
(略).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无违约行为、无鱼塘设施损坏、无欠费情况,全额无息退还。
(略).投标人存在虚报资料、恶意竞标、中标后放弃中标、不签订合同等违约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七、评标及中标确定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竞价、价高者得的评标方式,以有效投标中高报价者为中标人;若出现相同高报价,采取现场再次竞价方式确定,直至分出高低;若只有1家合格投标人,且报价不低于招标底价,即可确定为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略).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与招标方签订《高垌村集体鱼塘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租赁期间,中标人需自行承担鱼塘维修、养殖设备购置、水电、防疫、环保等全部费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环保纠纷、邻里矛盾等,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略).租赁期满,鱼塘及附属设施需完好交还招标方,中标人添置的可移动设备自行处理,不可移动设施无偿归村集体所有。
九、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在高垌村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中标人。
十、其他事项
(略).本次招标全程接受乡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全体村民监督,严禁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标文件,充分了解鱼塘现状及租赁要求,一经报名投标,视为完全认可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略).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导致招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招标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招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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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杨村镇高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略)年7月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