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选取县级高空瞭望系统运维服务代理机构的公告
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拟公开选取县级高空瞭望系统运维服务代理机构,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拟委托代理项目概况
1.代理项目:(略)
2.代理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略)
3.代理服务费:(略)
4.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招标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公示、编制招标文件等(资格要求及参数由采购人提供);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3)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9)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略))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略))负责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略))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略))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选。
二、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方式
本次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参加竞选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拟承诺函);
3.拥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自拟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拟承诺函);
5.参加此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承诺函)。
6.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网络截图;
7.提供竞选承诺书(见附件1)
注:(略)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选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
五、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及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递交响应资料、现场集中开标方式进行,各竞选采购代理机构(略)年7月(略)日(略)时前抵达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略)-7提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截止后即刻组织现场开标。
六、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竞选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表;
6.代理机构综合评分表相关证明材料;
七、评选方法
1.综合评分法,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采购人确定中选人顺序或直接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及《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市财采〔(略)〕(略)号)文件要求代理机构择优选择的指导意见,可直接确定为中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附表。
2.竞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竞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参与竞选的代理机构。
八、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广安市岳池生态环境局采购办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竞选费用
不论竞选结果如何,参加本次竞选采购代理机构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略)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略)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就采购项目签订招标代理协议,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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