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项目的说明:(略)
拟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调查,全国范围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基本上是事业单位,其服务范围、职能职责均依据机构编制文件,承担属地范围内群众人事档案公共服务。除此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均未取得主管部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业务授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具有较强的属地性,经调查能够为我市提供相关档案管理服务的供应商情况,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具有性。
2.国家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库房在选址、硬件设施以及安全性等方面均有严格标准。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项目,已经具有配套合规标准化档案库房,具备提供大规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和服务的能力,可满足市级档案集中保管需求,可以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研究,保障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连续、安全开展。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政治性、专业性、安全性要求高,同时涉及个人隐私保护、档案法规执行、数据安全、安全生产等多重管理要求,需具备熟悉档案全流程管理和人事管理相关要求的复合型专业队伍,对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管理经验要求较高,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拥有多年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专业团队,具有提供优质专业服务的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年7月9日至(略)年7月(略)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