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略)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略).联系方式(略).1招标主体招标人:南通金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通州区金霞路(略)号江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润和大厦8楼
圆融汇1#楼5层
联系人:周先生、葛女士联系人:俞先生 电话:(略)-(略)、(略)-(略) 电话:(略)-(略) 传真:/ 项目负责人:朱亚姝 邮编:(略) 传真:(略)-(略)
电子邮箱:/ 邮编:(略)
电子邮箱:/
(略).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略)-(略) (略).3异议渠道异议受理的机构:(略)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