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药水河、申中河流域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项目勘察、
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西宁城宏竞磋(服务)(略)-(略)
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采购预算金额:(略)
2.2 高限价:(略)
2.3 服务内容:(略)
2.4 服务期限:(略)
2.5 服务地点:(略)
2.6 采购方式:(略)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略)
3.5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略)年或(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②如有新成立不满一年无法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报告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欠税证明需加盖当地税务局公章)。
3.7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联合成员不超过2名)。
3.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9其他资质:(略)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项目信息网》为准。
8.2响应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