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签字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实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相关政策。
4.资格审查方法:(略)
5.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与采购项目的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检测、审计、招标代理等服务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财产混合、人员混合、交叉任职,可能影响项目公平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投标。(提供承诺函)
6.本次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进入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参加开标,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