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编号:(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预算金额(元):(略)元(国库资金:(略))
高限价(元):包1-(略).(略)元,包2-(略).(略)元,包3-(略).(略)元,包4-(略).(略)元,包5-(略).(略)元,包6-(略).(略)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经侦案件-陆家嘴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1:(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经侦案件-三林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2:(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三 包名称:经侦案件-川沙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3:(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四 包名称:经侦案件-外高桥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4:(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五 包名称:经侦案件-惠南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5:(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六 包名称:经侦案件-临港地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局浦东分局(略)年经侦司法审计服务项目。为配合采购人承担的发生于合同期限一年内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诉讼工作,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事项或内容进行审计,对与查证案件相关的会计资料(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税金及现金流情况)、经营信息资料及财产和资金资料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审计准则,出具真实、有效的书面审计意见。本项目共包含6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允许多中标1个包件。包6:(略)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暂定为自(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2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3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4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5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6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包1及包2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包3、包4、包5及包6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3.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供应商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略)年7月1日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实行审批改备案改革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提供已完成向财政部门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总所与分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6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