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山大道西段、青莲西街、广发叁号大寨路、水电巷等商业资产公开电子竞租
竞价公告
经广安市国资委批准,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对“枣山大道西段、青莲西街、广发叁号大寨路、水电巷等商业资产”进行公开电子竞价,本次交易依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时间、起始价及保证金:
编号
资产及所处位置
房产门牌号
面积(㎡)
起始价 (元/年)
竞租保证金(万元)
竞租时间
(略).7.(略)
1
金源二街
(略)-1号二楼
(略)
3
(略):(略)
2
枣山大道西段
1号(略)
(略).(略)
0.3
4
(略).8
0.2
5
6
7
朝门街
(略)号
0.4
8
长顺东巷
(略)-(略)号
0.1
9
兴安中街
(略)号2楼
2.2
青莲西街
4号、5号、6号
1.3
7号、8号
1.1
广发叁号大寨路
(略)号(略)
0.9
水电巷
(略).1
(略).4
莲花中路
0.7
枣山大道
二楼(略)-(略)号
1.0
1.8
注:(略)
2.水、电、气上户手续办理和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门市隔墙由承租人按招租方要求自行隔墙且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安装排污管至污水主管道且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在竞租报价时应考虑该部分成本。
3.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有噪声、有毒有害等环境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经营活动。
4.承租人必须通过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与经营有关且必备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许可或签订补充合同,严禁将承租门市转租。
6.承租人应与房产所在区域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产物业管理费按该资产所在区域标准由承租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承租方对缴纳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已经具有充分的认识,承租方因任何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竞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竞租资产现状。
其他事宜特别说明:
三、交易方式:(略)
四、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略)
(一)竞价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质条件不符合,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保证金处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方式:(略)
六、本项目未设置优先权(详见竞价须知)。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略)
八、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略)
(二)竞价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三)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相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对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四)每宗标的物每次交易均产生新的虚拟子账号,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略)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漏交或误交;
4.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5.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
6.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九、联系方式及其它:
业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竞价平台技术咨询:(略)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本次招租公告终解释权归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所有。
(略)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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