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锅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标准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锅炉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略)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方式:(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提交方式:(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数字证书办理:(略)
2.投标人注册:(略)
3.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渠道:(略)
4.制作投标文件:(略)
5.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澄清答复”页面,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