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二)本项目将设置总报价高限价:(略)
同时,本项目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其对应清单综合单价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相应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四)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略))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内容、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定额采用《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略)、《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略)、《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略)、《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略)、《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略)、《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略)及(略)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略)等配套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略)〕(略)号)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述的本工程合同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总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点交及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和验收以及施工期间的市场波动风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他费用。
(五)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
(六)采购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