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荡沿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上下荡(荡北滩-荡西滩段)环境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下荡沿河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盛政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略)上下荡(荡北滩-荡西滩段)环境提升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上下荡(荡北滩-荡西滩段)环境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盛泽镇 2.3 建设内容:景观、绿化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绿化(略).5平方米,园路(略).(略)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园路绿化、驳岸、河埠头新建及修复、零星改造项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略)月(略)日,计划竣工日期:(略)(略)月(略)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p)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略)】2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略)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注:(略)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略); 注:(略) ②“工程造价”:(略) ③“承担”:(略) ④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略)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注:(略) □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2)拒绝盛泽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略)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 月(略) 日(略)时(略)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略)。(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注:(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苏州相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吴江区盛泽镇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姑苏区桐泾商务广场1号楼(略)楼 联系人:徐丹丹 联系人:陈成凯、史敏 电话:(略)-(略)电话:(略)-(略) 传真:项目负责人:胡加喜 邮编:传真: 电子邮箱:邮编: 电子邮箱: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略) (略).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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