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略)年度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引导方向的通知
琼旅文便函〔(略)〕(略)号
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各影视制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消费若干财政措施》,推动海南“广电+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现公布海南省(略)年度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引导方向,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创作。
一、创作引导方向
(一)讲好海南自然人文故事
以海南“两环”旅游公路、骑楼老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及典型城市街区为主要取景地,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海南独特的自然景观、人文底蕴和风土人情。聚焦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海洋文化、民俗文化四大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廉洁文化、法治文化、东坡文化、琼籍名人文化(如丘濬、海瑞等)、饮食文化(如糟粕醋、清补凉等)、海南非遗、疍家文化、华侨文化、乡村文化、传统武术文化、生态文明,以及黎锦、黎族苗族歌舞、服饰艺术等本土优质资源,推动海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同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动展现海南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助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持续提升海南文化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文化影响力。
(二)聚焦自贸港建设,弘扬海南特区精神
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主线,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和封关运作重点工作,聚焦各行业团结奋进、蓬勃发展的生动实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海南特区精神,展现海南人民勤劳勇敢、善良质朴的优秀品质和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激励全省上下在新时代继续奋斗、锐意进取。
(三)鼓励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应用,扶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出海
充分应用虚拟制作、AIGC等创新技术进行拍摄制作,并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传播中华文化,讲好海南故事,完成译制并在境外平台成功播出,且宣传效果突出。
(四)“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及“跟着微短剧去运动”
符合广电总局“微短剧精品创作传播计划”创作重点的微短剧;符合“跟着微短剧去运动”创作计划中创作方向的微短剧。
二、扶持办法
对按照海南省(略)年度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引导方向进行创作,并符合《海南省关于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创作资金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条件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按《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奖励。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可根据作品播出时间节点进行申报,全年均可申报,我厅将根据《实施细则》,按季度公布季度入选名单((略)年、二季度将一起公布),并于明年在四个季度入选名单中评选年度入选作品。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报送至我厅(邮箱:(略)
附件:(略)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略)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