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申请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年度或(略)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略).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略).承诺书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