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采购包1(韶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仁化坪岗工业园地块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韶关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仁化坪岗工业园地块历史堆存固体废物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略)
(4)专职安全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须提供开标截止前3个月(不含公告当月)内任一个月份在响应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5)供应商须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略)
(6)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或危险废物)或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环保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组成本项目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略)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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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中恒招标代理(韶关)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