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厂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年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略)D(略) | (略)年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厂房建设项目标段 | (略).(略) | (略).(略) | 是 | (略).(略)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略)
5.2、资金来源:(略)
5.3、建设地点:(略)
5.4、招标范围:(略)
5.5、质量标准:(略)
5.6、工期:(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
3.5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6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略)
3.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链接地址:(略)
办理CA证书:(略)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9.0)的通知”,自(略)年9月(略)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投标人工具箱(V6.9.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5、监督部门:(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1:(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2:(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