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线上电子化异议、投诉处置全流程,优化全区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线上异议、投诉处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异议处置全部实行全程电子化线上办理,统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流转、答复、归档全流程。
二、各单位严格执行法定办理时限,自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收到线上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通过系统出具正式书面答复并线上推送告知异议申请人。
三、各单位在线上异议、电子化投诉处置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略)
四、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异议投诉处置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存在超期处置、虚假答复、敷衍应付、拒不配合核查等违规情形的单位,视情节采取重点监管、信用扣分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行业主管部门追责。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异议投诉处置工作,维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平有序。
特此通知。
???????????????????????????????????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略)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