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成员多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单位成员共同签订、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协议参考范本详见招标文件册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投标文件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主体方),并约定联合体单位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范围、相应的责任以及有无承担相同的工作内容,联合体单位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符合要求)
7.按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
注:(略)
三、实质性条款
1.★本项目为运营(经营权)类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元(无实际意义),中标人须自行承担前期投入、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2.★中标人获得的是罗湖区公共数据资源的运营权,该权利不包含公共数据的持有权及使用权。中标人如需获取、使用相关公共数据,须根据具体运营项目的实际需求,事先取得数源单位的同意,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3.★中标人的公共数据运营收入按照《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略)〕6号)要求,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核定,并设置高准许收入,计算公式为:(略)
4.★中标后一个月内,中标人须在服务地点提供不少于(略)平方米的独立数据加工区域,该区域须接入政务外网并符合政务外网网络及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基础安防、恒温恒湿设备,满足数据开发保密与安全要求。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