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清镇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清水议〔(略)〕5号)要求,启动清镇市(略)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服务机构招标工作。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服务期限:(略)
4.资金来源:(略)
5.报价方式:(略)
6结算方式:(略)
7.服务范围及内容:(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略) 年度或 (略) 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的提供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报名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略) 年度或 (略) 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的提供说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比选,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略)
4.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资料审查合格通过后获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略)
比选地点:(略)
五、比选结果公布
比选结果将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官网、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公示栏(公示时间为3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