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略)年二区办公区域规范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单位:(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3.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为男性(注册在响应人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在响应单位缴纳的(略)年2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为浙江政务网带有二维码的社保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
3.4 供应商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且为男性。安全专职管理员需提交在响应单位缴纳的(略)年2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料为浙江政务网带有二维码的社保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
3.5供应商在采购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供应商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略)
2.获取地点:(略)
3.获取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略)
2.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和(略)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的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略)
(2)投标准备:(略)
(3)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4)响应文件的制作:(略)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6)响应文件的解密:(略)
(7)具体操作指南:(略)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政策咨询:(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