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太原工业学院(略)#(略)#学生公寓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且具有与拟建项目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国家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因为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5)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6)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单位盖章均为牵头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