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赛罕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招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赛罕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元) |
1-1 | 赛罕区人民法院维修改造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略)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新资质要求,(略)年1月4日内建行函【(略)】4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如供应商还未申报以上资质,供应商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依据(略)年(略)月(略)日建办市【(略)】(略)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和(略)年1月4日内建行函【(略)】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工作的通知》) ②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
2.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获取磋商文件。
3.投标流程
3.1登录内蒙古招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略)
3.2办理内蒙古招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略)
4.地址:(略)
5.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