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询比采购:(略) 2、报价人报价文件必附单价分析表。 3、报价人必须充分考虑加工场二次及多次转运、道路、回顶、季节性施工等措施的相关费用(季节性施工所需材料、设施、设备、混凝土外加剂等费用由采购人提供)。 4、本次询比采购为模拟清单,所有工程量为暂估量。报价人根据下发的图纸和标段划分范围,自行核定清单的准确性。报价人因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考虑清单分项工作内容,合同期内,中标综合单价保持不变,不能因后期图纸变化、清单工作内容不同、工程量偏差、施工工艺改变、措施变化等而调整综合单价。 5、本次询比采购的所有标段采购人有权不确定中标人,且采购人有权对本次询比采购的标段分割、合并。 6、为避免出现清单固定综合单价不平衡、不公平的现象。拟中标人接受,采购人有权按照所有有效报价清单单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对拟中标人清单单价进行调整。报价人清单单项综合单价超过基准价的±(略)%视为不平衡报价,仅作单项综合单价调整,中标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7、本合同全部税费均由报价人承担。合同暂定总价已包含增值税及附加费等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所有税费以及工程所在地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街道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人在结算办理完成后5日内按照结算金额足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或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的新项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报价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若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与报价人对此无异议。若因报价人开具的发票不合规引起税务问题的,报价人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及相关附加税、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略)%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8.中标人可按采购人现场统一规划及管理要求使用指定区域内的临时设施(以下简称 “临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占用或变更临建使用范围;其中,使用临建产生的水费、电费按现场计量仪表实际读数结算,收费标准执行工程所在地当期政府定价或采购人集采协议价(若有),采购人于当月进度款支付时同步扣收;若使用的临建涉及租赁费用,按合同约定单价(含临建维护费)及实际使用面积、使用时长计算,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于季度结算时统一扣收;同时,中标人需负责所使用临建的日常维护及退场前的清理恢复,因使用不当造成临建损坏的,需按采购人修复成本承担赔偿责任。 9、主要工程机械由采购人提供,其中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若采购人塔吊提前拆除,报价人应自行考虑施工吊篮的投入,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外,其他中小型机具、周转材料、辅料及中小型工器具等均由报价人提供,含在综合单价内。 (略)、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布置及材料堆放,时刻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现场防尘降噪,如未达到要求,将对其承包范围内以5元/平方米进行处罚,且中标人须承担给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中标人不得对此有异议。 (略)、报价人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在合同中中标人必须明确领料人,中标人在施工期间由专人负责领料并及时签字确认,领料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领料单等相关要求。 (略)、计日工:(略) (略)、报价人须自行购买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或等同的商业保险,要求如下: 雇主责任险:(略) (略)、如使用总包工伤保险赔付,将处罚对等金额,对造成总包单位评优、资质降低、询比采购结果等社会信誉下降的损失,进行赔付。 (略)、恶意投诉/不实信访责任:(略) (2)若经采购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核查,中标人的投诉/信访内容不属实,或被认定为恶意投诉、无理缠访的,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应按每人每次(略)至(略)万元人民币承担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确定)。 (3)违约金可由采购人另行主张或直接从工程款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略)、施工现场的水电费、生活区管理费按照产值分摊(分摊金额=本分包工程所有分摊项总金额*本工程分包单位总产值/本分包工程施工期间项目总产值)。生活区水电费按照当月使用生活区宿舍面积或入住工人数量进行分摊(分摊金额=本分包工程所有分摊项总金额*本工程分包单位使用生活区宿舍面积或入住工人数量/生活区宿舍总面积或入住工人总数量)。 (略)、若中标人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生活区集装箱等临时板房(含生活区垃圾清运),则相关费用按照(略)元/㎡收取费用。 (略)、投标人交叉作业时自行安排工序衔接,并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若发生破坏不能向采购人提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