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服务价格参照标准
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略)
★(二)、配送服务内容
1、新鲜肉类、半成品、预包装食品、禽蛋类(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香肠、禽蛋等);
2、蔬菜、瓜果类(各类生鲜蔬菜、瓜果、水果);
3、干货、粮油面、调料类(大米、杂粮 、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料、副食品、乳制品等);
4、采购方要求供货的其他相关商品。
★(三)、质量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配送的生、熟食品,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有资质的厂家进行采购,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备档。如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中,除全部退货外,将中止合同。商品质保期到期时间不低于商品全部质保期的四分之一。如中标人提供的食品有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且不承担法律责任。
1、预包装食品:(略)
2、肉类:(略)
3、蔬菜瓜果:(略)
4、冷冻类、豆制品、乳制品、蛋类及干货类:(略)
5、粮油面类:(略)
6、干调类:(略)
★(四)、其他要求
1、若采购方发生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等食品卫生事件,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是因为由于使用了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而造成后,即按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处理,投标人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采购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百,低不得少于(略)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自觉留意网上更正公告等公示信息,代理机构不再对更正信息进行单独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