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1资质低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略))(略)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资质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1.2业绩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略)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且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1.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略) 1.3.1项目负责人:(略) 注:(略) 1.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略)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注:(略)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略)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