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省级政策硬性约定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足球青训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略)〕(略)号)明确规定,省级足球青训中心技术团队由长春市天勤高级中学德国勒沃库森青训团队牵头组建,为本项目法定合作实施主体。
(二)服务性、不可替代性说明
1.独家国际青训资源专有、不可替代
长春市天勤高级中学为吉林省与德国拜耳勒沃库森足球俱乐部签订独家战略合作、完整落地全套青训体系的普通高中,独家持有俱乐部派驻 4 名欧足联认证外籍教练驻校执教资源,配套专属青训课程、人才分级评估标准、国际赛事输送渠道。该外籍教练团队、整套教学体系、国际合作资源仅绑定该校,省内无任何其他市场主体可提供同等、可替代的国际青训全套服务。
2.政校企一体化合作架构不可拆分
省级青训中心场地、食宿综合基地、运动员学籍贯通、文化课教学、外籍教练技术团队三方深度绑定一体化运营。若更换服务主体,将直接破坏省政府确定的共建机制,无法同步匹配场地保障、学籍管理、体教融合、医疗康复全链条配套,导致省级青训中心建设无法按期落地。
3.复合型配套保障体系专属适配
该校配套自有亚足联A/B级本土教练、足球科研监测、运动损伤康复、专业后勤保障团队,整套服务体系与勒沃库森外籍教练教学体系深度适配,市场无其他机构可同步提供完整一体化配套服务,不具备公开招标竞争替代条件。
(三)法律适用依据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前置公示程序;
2、异议反馈渠道:(略)
3、异议处理规则:(略)
4、公告发布媒体:(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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