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承销商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承销商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
2.1询比范围: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决定,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需选聘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2.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2.3服务期限:选聘的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融资业务全流程完成(含存续期间服务)。
2.4质量要求:融资租赁全流程服务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
2.5其他:
(1)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即为终报价。
(2)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车辆更新项目”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略)
(2)资质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6)其他:(略)
3.3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略)年7月(略)日(略)时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携带资料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提示:(略)/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 (略)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上发布。
7.其他内容
无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略)号
联系人:(略)赵强
电 话:(略)-(略)
监督部门: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