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略)号安置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小冉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略)%,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小冉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略)号安置小区一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物业类型:(略)
2.3坐落位置:(略)
2.4建筑面积:(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服务期限:(略)
2.7服务地点:(略)
2.8服务质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略)
3.2财务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5其他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地点:
(1)网上获取:(略)
代理机构邮箱:(略)
(2)现场获取:(略)
4.3招标文件售价:(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5日9时(略)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