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市塔尔浪一带3号高纯石英矿勘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阿勒泰市塔尔浪一带3号高纯石英矿勘查项目已经由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批准。招标人为新疆泰嵘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略)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本项目拟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略)
2.项目概况:(略)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2.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参加招投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略)
2.领取地点:(略)
3.招标文件价格:(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法:(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方式:(略)
3.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说明
1.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保证金子账号:(略)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略)-(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