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勘察设计一标段(SJ-1) | G(略)文石线济阳区时家村北至济阳区回河街段、G(略)东子线惠民县商河县界至商河县S(略)交叉口及济乐高速商河口至商河县临邑界段、G(略)黄海线平阴肥城界至子顺立交桥段、G(略)京澳线平阴黄河大桥南济聊界至子顺立交桥段、S(略)济微线长清区陈庄北侧至济广高速跨线桥南侧段、G(略)京岚线市中长清界至长清大刘庄段等6个项目全部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含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配合施工图报批及预算审核工作、配合施工招标工作(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施工技术规范编制等)及后续配合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设计业绩或修复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注:(略)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略)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略)2.技术总负责人(1人):(略)3.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略)7.设计代表(1人):(略)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勘察、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勘察设计二标段(SJ-2) | G(略)文石线章丘区后刘至章丘区水寨段、G(略)黄海线莱芜区G(略)跨线桥至莱芜区孙故事十字路口段、G(略)黄海线莱芜区曹村至莱芜区叶家庄段等3个项目全部工程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勘察(含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配合施工图报批及预算审核工作、配合施工招标工作(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及施工技术规范编制等)及后续配合服务。 | 资质资格要求 | 1.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设计业绩或修复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注:(略)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略)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略)2.技术总负责人(1人):(略)3.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4.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5.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略)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略)7.设计代表(1人):(略)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勘察、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略)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双院制咨询标段(SJ-3) | 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本工程项目勘察资料、设计文件、预算文件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咨询服务,并出具相关咨询报告 | 资质资格要求 | 1.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设计业绩或修复养护工程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双院制咨询业绩或修复养护工程双院制咨询业绩。注:(略) |
| 财务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略) |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略)2.技术总负责人(1人):(略)3.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人):(略)4.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略)5.桥涵分项负责人(1人):(略)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略)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有效期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略)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