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兴银理财理财登记过户(TA)系统产品优化项目,(招标编号:(略),招标人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本项目为兴银理财理财登记过户(TA)系统产品优化项目,招标内容主要为:(略)
(1)新增浮动管理费方案录入功能,并支持从上游导入;
(2)接入上游或有管理费,根据当日产品份额计算并记录每份额或有管理费金额;
(3)新增界面功能支持展示导入的或有管理费信息;
(4)新增或有管理费分配计算功能,并支持记录;
(5)支持计算持有期间的基准年化收益率;
(6)退出时计算应减免的或有管理费或应增收的超额管理费;
(7)增加产品管理费分配情况查询界面;
(8)导出销售商文件,便于销售商端做查询展示;
(9)给下游关联系统增加浮动管理费导出。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高投标限价,高投标限价为(略)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1.4 项目的性质:(略)
1.5 服务地点:(略)
1.6 交付期:(略)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并视同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并视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略)
4.2.1诚E招平台注册:(略)
4.2.2购买招标文件:(略)
4.2.3疑问反馈:(略)
4.2.4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费用:(略)
(2)支付方式(三选一):(略)
开 户 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3)免责声明:(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开始时间):(略)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招标公告内容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转载。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if8.[endif]附加项
投标人参加唱价会议,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到达开标地址,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期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