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可于(略)6年(略)月(略)日起,在代理机构处领取相关资料,领取时间为上午(略):(略) 2、资料领取截止时间为:(略)6年(略)月(略)日(略):(略) 3、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在职人员并提供(略)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须备注联系方式和邮箱号,若法人代表的话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函); (2)企业营业执照; (3)供应商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5)响应函; (6)“信用中国”网址里的信用记录截图,纸质信用报告视为无效材料; 注:(略) 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 ①社保缴款凭证。 ②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③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④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供应商单位的证明材料。 ⑦如供应商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应仔细审阅采购公告要求,若不符合本公告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可能会对供应商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5、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为成交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