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评估工作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评估工作,我局计划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该项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业主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评估工作
三、项目概况
根据《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文件的工作要求,完成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昌化江、望楼河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成效自评估报告工作。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级职称。
3.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具有本省相关类型业绩。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法人证明或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
3.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4.廉洁自律保证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时间必须是项目公告时间之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相关报价材料。
以上资料需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按以上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邮寄)。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报名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七、其他事宜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机构,遴选结果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