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特定资格条件:(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略)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备注:(略)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略)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供应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其余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略)
(5)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略)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质疑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