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新州镇辖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建筑垃圾,提高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经市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统一规划,我镇已正式建成和启用北部片区(新州)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厂位置
(一)具体位置:(略)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二、调配厂开放时间:(略)
三、接收范围
(一)本中转调配厂点仅接收(居民家庭装修、房屋修缮、旧房改造、工程渣土)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砖瓦、碎石、混凝土块、废弃板材等)。
(二)严禁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塑料、纸张等)、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油漆桶、电池、化学品等)混入建筑垃圾中倾倒,一经发现将不予接收并依法处理。
四、堆放与运输要求
(一)运输车辆须全密闭覆盖,严禁沿途抛洒滴漏、产生扬尘污染,自觉维护道路及沿线环境卫生。
(二)倾倒作业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调度,在指定区域规范堆放,不得随意乱倒、占用通道,不得长时间堆积占用场地。
(三)坚持“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原则,请自行或委托合规车辆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暂存点,并支付相关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五、违规处理
根据《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对于违规随意倾倒、未密闭运输、混投垃圾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请广大群众、施工主体自觉遵守公告规定,共同维护新州整洁、有序、宜居的城乡环境。
六、处置费用
根据市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其中渣土(略)元/吨;装修垃圾(略)元/吨,转运费(略)元(以实际情况及电子联单等费用为准)。
七、电子联单申请流程
方式一:(略)
方式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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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新州镇人民政府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