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公开招标-(略)N(略)Z(略)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合同包(略)(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略)(厦门市翔安区第二实验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食堂经营相关)。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一期(季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则须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以上序号2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信用信息查询
3.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信 用 中 国 ( 福 建 厦 门 ) ” 网 站( credit.xm.gov.cn ) 、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略)
3.2 截止时点:(略)
3.3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3.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扫描件(正反面均需扫描)、并提供近6个月(不含开标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扫描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
备注:(略)
二、特定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且许可范围覆盖餐饮服务管理,具有与所投标的学校食堂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能力,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承诺近3年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或撤销的记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满足要求、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2.食品安全信用:(略)
3.禁止情形:(略)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2.近3年内承包招标人食堂曾因出现本项目规定“退出机制(严重违约情形)” 被解除合同的;
3.3.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其不存在以上禁止情形所列的问题。(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3、欢迎投标人(报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