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删除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
(1)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略)页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略)〕(略)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第(略)页,3.5.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4)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核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相关要求均不作要求。
此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