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繁峙县旅游路国道(略)-平型关线公路改造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资质要求:(略)
③业绩要求:(略)
④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⑤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略)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内((略)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信用山西”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记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