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浙江省温州支队苍南大队(略)年度伙食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国大广场2号门(略)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获取采购文件但未经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6.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