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台州湾新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七条规定:(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采购平台系统进行采购,平台交易模 块为“政采云-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专项模块”,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及规则均以招标文件设定为准,供应商应知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发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略))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打造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8 号)已分别于 (略) 年 1 月 (略) 日、(略) 年 2 月 1 日和 (略)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 执行。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 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略)
②投标准备:(略)
③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④投标文件的制作:(略)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略)
⑨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⑩具体操作指南:(略)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