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项目概述
(略)年皇姑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开展依据辽住建〔(略)〕9号《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紧扣省级垃圾分类提质增效阶段任务、治理标准与发展要求;结合《沈阳市(略)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实施举措及治理目标,全程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指标、考核系数开展考评,全面落实省、市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本项目高限价(略)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采购内容:(略)
(二)服务明细
1.媒体宣传服务
(1)省市级电视/广播报道:(略)
(2)省市级纸媒宣传:(略)
(3)全媒体宣传:(略)
2.主题活动运营服务
(1)区级经验交流会:(略)
(2)区级自主开展品牌宣传活动:(略)
(3)分类大讲堂宣传科普活动:(略)
(4)垃圾去哪儿沉浸式体验活动:(略)
(5)生活垃圾分类大型活动(宣传周):(略)
(6)视频记录纪实片:(略)
3.物料设计、制作、安装服务
(1)宣传页:(略)
(2)宣传折页:(略)
(3)亚克力广告牌(电梯):(略)
三、服务标准
1.所有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无安全责任事故。
2.视频要求高清,字幕、配乐、包装完整,按时发布上线。
3.媒体刊发需提供播出证明、报样。
4.物料符合设计标准,安装牢固,质量合格。
四、验收要求
1.按场次、篇数、数量逐项验收,无缺项。
2.交付完整成果包、工作总结。
3.全面满足辽住建〔(略)〕9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沈阳市(略)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指标、考核系数要求。
五、服务周期:(略)
六、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档递交同时执行,并保证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