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略)〕(略)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略)〕(略)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赤峰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赤人社办发〔(略)〕(略)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略)〕(略)号)等文件精神,经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现对(略)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给予发放。
公示时间:(略)
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的形式反映公示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略)
受理地点:(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派驻人社系统纪检组(略)-(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略)-(略)
联系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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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7月(略)日
(略)年7月份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单位汇总表.xlsx(略)年7月份克旗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人员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