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略)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略)
( 三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须知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略)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略)
联系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 )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 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五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布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布:(略)
( 六 )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略)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九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