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锦市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招标内容
盘锦市局现有公务用车(略)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项目按包组序号顺序开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5个包组投标,如投标人多包组均排名,则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所投个开标包组的中标人,其他包组排名顺延。 附:(略)
| 包组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略).2 | |
| 二 | (略).(略) | |
| 三 | (略).7 | |
| 四 | (略).9 | |
| 五 | (略).(略) | |
| 合计 | (略) | |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明细:(略)
2、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4、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5、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略)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1、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3、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5、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6、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7、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8、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9、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略)、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略)、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略)、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5%以内。如超5%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略)、维修时限要求:
(1)二级维护、中修:(略)
(2)一级维护、小修:(略)
(3)喷漆、补漆:(略)
(4)其他维修:(略)
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解释:(略)
(略)、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车轮、元宝梁、减震器、 羊角、支臂、三元催化、颗粒捕集器、转向轴、转向横拉杆、刹车盘、刹车分 泵、刹车片等)、电子类配件要有至少 (略) 个月的质量保证(胶质类配件除外)。
(略)、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后,保修期限 (略) 个月或 2 万公里;
(略)、电瓶保修期限 (略) 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3 年/5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 到者为准);
(略)、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内要全程保修,无明确体贴保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 3 个月/(略) 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1、要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保证维修期间车辆停放安全合法,不允许占道经营及停放。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略)
3、投标供应商需配备维修技术专业人员:(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车辆特殊性、保密性,非警务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外出,为方便维修,大中型特种车辆不受限,交通情况便利,须保证车辆保密性,严禁路边维修、外委维修。
6、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略)天*(略)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须开设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
八、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
(1)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维修原始清单和车辆维修发票;合同内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费需提供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的价格证明。
(2)维修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表内公布的单项维修材料的高限价、单项工时费高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略)%,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略)%~(略)%)。
注:(略)
(5)本次报价表仅列取部分内容,维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高限价以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为基准。
(6)投标人提供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配件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采购人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公示前6个月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及进货清单,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验收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
(1)维修车辆竣工后,供应商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维修过程中的检验数据等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可通过路试、专业检测设备检测等方式,检查车辆的性能、安全性以及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在车辆维修后的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属于供应商维修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服务质量评价:(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维修质量((略)分)
维修合格率((略)分):(略)
维修标准达标情况((略)分):(略)
(2)服务水平((略)分)
服务态度((略)分):(略)
(3)配件管理((略)分)
正品配件使用((略)分):(略)
配件价格合理性((略)分):(略)
(4)遵守合同与规范((略)分)
合同执行情况((略)分):(略)
行业规范遵守((略)分):(略)
考核方式如下
资料审查:(略)
实地检查:(略)
考核得分:(略)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
2、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价格优惠结算,严禁抬高收费价格;
(2)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供应商不得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认定的有效投诉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投诉是指采购单位或终用户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确实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投诉。
各包组具体包含车辆介绍和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报价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招标内容
盘锦市局现有公务用车(略)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项目按包组序号顺序开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5个包组投标,如投标人多包组均排名,则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所投个开标包组的中标人,其他包组排名顺延。 附:(略)
| 包组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略).2 | |
| 二 | (略).(略) | |
| 三 | (略).7 | |
| 四 | (略).9 | |
| 五 | (略).(略) | |
| 合计 | (略) | |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明细:(略)
2、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4、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5、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略)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1、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3、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5、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6、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7、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8、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9、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略)、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略)、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略)、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5%以内。如超5%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略)、维修时限要求:
(1)二级维护、中修:(略)
(2)一级维护、小修:(略)
(3)喷漆、补漆:(略)
(4)其他维修:(略)
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解释:(略)
(略)、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车轮、元宝梁、减震器、 羊角、支臂、三元催化、颗粒捕集器、转向轴、转向横拉杆、刹车盘、刹车分 泵、刹车片等)、电子类配件要有至少 (略) 个月的质量保证(胶质类配件除外)。
(略)、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后,保修期限 (略) 个月或 2 万公里;
(略)、电瓶保修期限 (略) 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3 年/5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 到者为准);
(略)、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内要全程保修,无明确体贴保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 3 个月/(略) 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1、要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保证维修期间车辆停放安全合法,不允许占道经营及停放。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略)
3、投标供应商需配备维修技术专业人员:(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车辆特殊性、保密性,非警务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外出,为方便维修,大中型特种车辆不受限,交通情况便利,须保证车辆保密性,严禁路边维修、外委维修。
6、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略)天*(略)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须开设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
八、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
(1)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维修原始清单和车辆维修发票;合同内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费需提供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的价格证明。
(2)维修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表内公布的单项维修材料的高限价、单项工时费高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略)%,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略)%~(略)%)。
注:(略)
(5)本次报价表仅列取部分内容,维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高限价以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为基准。
(6)投标人提供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配件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采购人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公示前6个月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及进货清单,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验收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
(1)维修车辆竣工后,供应商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维修过程中的检验数据等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可通过路试、专业检测设备检测等方式,检查车辆的性能、安全性以及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在车辆维修后的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属于供应商维修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服务质量评价:(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维修质量((略)分)
维修合格率((略)分):(略)
维修标准达标情况((略)分):(略)
(2)服务水平((略)分)
服务态度((略)分):(略)
(3)配件管理((略)分)
正品配件使用((略)分):(略)
配件价格合理性((略)分):(略)
(4)遵守合同与规范((略)分)
合同执行情况((略)分):(略)
行业规范遵守((略)分):(略)
考核方式如下
资料审查:(略)
实地检查:(略)
考核得分:(略)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
2、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价格优惠结算,严禁抬高收费价格;
(2)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供应商不得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认定的有效投诉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投诉是指采购单位或终用户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确实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投诉。
各包组具体包含车辆介绍和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报价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招标内容
盘锦市局现有公务用车(略)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项目按包组序号顺序开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5个包组投标,如投标人多包组均排名,则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所投个开标包组的中标人,其他包组排名顺延。 附:(略)
| 包组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略).2 | |
| 二 | (略).(略) | |
| 三 | (略).7 | |
| 四 | (略).9 | |
| 五 | (略).(略) | |
| 合计 | (略) | |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明细:(略)
2、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4、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5、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略)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1、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3、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5、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6、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7、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8、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9、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略)、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略)、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略)、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5%以内。如超5%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略)、维修时限要求:
(1)二级维护、中修:(略)
(2)一级维护、小修:(略)
(3)喷漆、补漆:(略)
(4)其他维修:(略)
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解释:(略)
(略)、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车轮、元宝梁、减震器、 羊角、支臂、三元催化、颗粒捕集器、转向轴、转向横拉杆、刹车盘、刹车分 泵、刹车片等)、电子类配件要有至少 (略) 个月的质量保证(胶质类配件除外)。
(略)、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后,保修期限 (略) 个月或 2 万公里;
(略)、电瓶保修期限 (略) 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3 年/5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 到者为准);
(略)、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内要全程保修,无明确体贴保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 3 个月/(略) 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1、要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保证维修期间车辆停放安全合法,不允许占道经营及停放。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略)
3、投标供应商需配备维修技术专业人员:(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车辆特殊性、保密性,非警务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外出,为方便维修,大中型特种车辆不受限,交通情况便利,须保证车辆保密性,严禁路边维修、外委维修。
6、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略)天*(略)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须开设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
八、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
(1)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维修原始清单和车辆维修发票;合同内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费需提供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的价格证明。
(2)维修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表内公布的单项维修材料的高限价、单项工时费高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略)%,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略)%~(略)%)。
注:(略)
(5)本次报价表仅列取部分内容,维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高限价以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为基准。
(6)投标人提供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配件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采购人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公示前6个月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及进货清单,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验收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
(1)维修车辆竣工后,供应商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维修过程中的检验数据等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可通过路试、专业检测设备检测等方式,检查车辆的性能、安全性以及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在车辆维修后的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属于供应商维修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服务质量评价:(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维修质量((略)分)
维修合格率((略)分):(略)
维修标准达标情况((略)分):(略)
(2)服务水平((略)分)
服务态度((略)分):(略)
(3)配件管理((略)分)
正品配件使用((略)分):(略)
配件价格合理性((略)分):(略)
(4)遵守合同与规范((略)分)
合同执行情况((略)分):(略)
行业规范遵守((略)分):(略)
考核方式如下
资料审查:(略)
实地检查:(略)
考核得分:(略)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
2、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价格优惠结算,严禁抬高收费价格;
(2)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供应商不得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认定的有效投诉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投诉是指采购单位或终用户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确实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投诉。
各包组具体包含车辆介绍和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报价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招标内容
盘锦市局现有公务用车(略)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项目按包组序号顺序开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5个包组投标,如投标人多包组均排名,则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所投个开标包组的中标人,其他包组排名顺延。 附:(略)
| 包组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略).2 | |
| 二 | (略).(略) | |
| 三 | (略).7 | |
| 四 | (略).9 | |
| 五 | (略).(略) | |
| 合计 | (略) | |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明细:(略)
2、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4、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5、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略)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1、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3、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5、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6、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7、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8、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9、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略)、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略)、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略)、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5%以内。如超5%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略)、维修时限要求:
(1)二级维护、中修:(略)
(2)一级维护、小修:(略)
(3)喷漆、补漆:(略)
(4)其他维修:(略)
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解释:(略)
(略)、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车轮、元宝梁、减震器、 羊角、支臂、三元催化、颗粒捕集器、转向轴、转向横拉杆、刹车盘、刹车分 泵、刹车片等)、电子类配件要有至少 (略) 个月的质量保证(胶质类配件除外)。
(略)、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后,保修期限 (略) 个月或 2 万公里;
(略)、电瓶保修期限 (略) 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3 年/5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 到者为准);
(略)、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内要全程保修,无明确体贴保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 3 个月/(略) 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1、要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保证维修期间车辆停放安全合法,不允许占道经营及停放。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略)
3、投标供应商需配备维修技术专业人员:(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车辆特殊性、保密性,非警务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外出,为方便维修,大中型特种车辆不受限,交通情况便利,须保证车辆保密性,严禁路边维修、外委维修。
6、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略)天*(略)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须开设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
八、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
(1)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维修原始清单和车辆维修发票;合同内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费需提供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的价格证明。
(2)维修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表内公布的单项维修材料的高限价、单项工时费高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略)%,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略)%~(略)%)。
注:(略)
(5)本次报价表仅列取部分内容,维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高限价以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为基准。
(6)投标人提供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配件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采购人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公示前6个月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及进货清单,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验收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
(1)维修车辆竣工后,供应商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维修过程中的检验数据等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可通过路试、专业检测设备检测等方式,检查车辆的性能、安全性以及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在车辆维修后的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属于供应商维修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服务质量评价:(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维修质量((略)分)
维修合格率((略)分):(略)
维修标准达标情况((略)分):(略)
(2)服务水平((略)分)
服务态度((略)分):(略)
(3)配件管理((略)分)
正品配件使用((略)分):(略)
配件价格合理性((略)分):(略)
(4)遵守合同与规范((略)分)
合同执行情况((略)分):(略)
行业规范遵守((略)分):(略)
考核方式如下
资料审查:(略)
实地检查:(略)
考核得分:(略)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
2、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价格优惠结算,严禁抬高收费价格;
(2)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供应商不得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认定的有效投诉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投诉是指采购单位或终用户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确实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投诉。
各包组具体包含车辆介绍和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报价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招标内容
盘锦市局现有公务用车(略)台,全部纳入本次车辆定点维修范围。
二、定点维修服务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且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三、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家数
本项目按包组序号顺序开标,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参与5个包组投标,如投标人多包组均排名,则确定该投标人为其所投个开标包组的中标人,其他包组排名顺延。 附:(略)
| 包组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 | (略).2 | |
| 二 | (略).(略) | |
| 三 | (略).7 | |
| 四 | (略).9 | |
| 五 | (略).(略) | |
| 合计 | (略) | |
四、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明细:(略)
2、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3、所有车辆的维修及日常出现的故障。
4、车辆的外表划痕、划伤、漆面修复。
5、补胎、搭火、全年检测、充电等服务。
五、车辆维修质量要求
中标人的服务及质量保障应严格按照国家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略)年修正版规定执行。
1、应提供车型详细情况和佳维修方案,车辆维修更换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选用同车型厂家生产的原厂零配件,且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质量可靠。按配件质量担保规定进行,以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不得以次充好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车辆喷漆、补漆必须使用对应车型原厂油漆并严格按照通用操作规程进行。
3、对于车辆零配件有要求的车型,必须按其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4、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通用零配件必须选用国家检验合格的零配件。
5、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6、车辆维修后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
7、车辆的大中修标准和时间按照行业标准和规定执行。
8、确保零配件的进货渠道正规(正品件),以待甲方随时抽查。
9、对非主修车型提供特别维修方案及其它维修服务(包括特色服务)方案。
(略)、电器维修应规范。禁止乱改、乱接、乱换,确保不使用代用材料;因连接短路,造成烧毁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免费恢复并赔偿损失。
(略)、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实行“一年、一车、一档”认真记录车辆维修情况,提高维修和保养质量,规范和完善维修保养档案,加强跟踪绩效管理。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备案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测试,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略)、车辆返修率每月要控制在5%以内。如超5%的,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立即整改完毕,对于多次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达标的供应商,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略)、维修时限要求:
(1)二级维护、中修:(略)
(2)一级维护、小修:(略)
(3)喷漆、补漆:(略)
(4)其他维修:(略)
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解释:(略)
(略)、投标单位对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底盘配件(离合器、变速器、主减速器、半轴、万向节、传动轴、车架、平衡杆、车桥、车轮、元宝梁、减震器、 羊角、支臂、三元催化、颗粒捕集器、转向轴、转向横拉杆、刹车盘、刹车分 泵、刹车片等)、电子类配件要有至少 (略) 个月的质量保证(胶质类配件除外)。
(略)、发动机大修、变速箱总成更换或大修后,保修期限 (略) 个月或 2 万公里;
(略)、电瓶保修期限 (略) 个月,正时皮带组件保修 3 年/5 万公里(二者以先达 到者为准);
(略)、易损易耗配件质保期内要全程保修,无明确体贴保周期规定的,保修期限为 3 个月/(略) 公里(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
六、场地及设施要求
1、要求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设备,环境良好,维修场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提供优先服务,随到随修。
2、保证维修期间车辆停放安全合法,不允许占道经营及停放。
七、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略)
3、投标供应商需配备维修技术专业人员:(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车辆特殊性、保密性,非警务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外出,为方便维修,大中型特种车辆不受限,交通情况便利,须保证车辆保密性,严禁路边维修、外委维修。
6、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应实行(略)天*(略)小时全天候服务,制定应急和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时进行抢修、托修、救援或现场服务,能随时免费提供车辆救援服务。须开设报修服务电话,确保车辆能得到及时报修,故障车辆能得到及时救援。
八、付款、结算及相关报价方式:
(1)结算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车辆维修原始清单和车辆维修发票;合同内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费需提供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的价格证明。
(2)维修费用每三个月结算一次,以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略)
(4)本项目采用统一比率报价,投标人按照采购人下表内公布的单项维修材料的高限价、单项工时费高限价报出统一比率。0<比率≤(略)%,且该所报比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略)%~(略)%)。
注:(略)
(5)本次报价表仅列取部分内容,维修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未包含的车型配件及工时高限价以市场公允价或京东网价为基准。
(6)投标人提供配件需为原厂配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配件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采购人须要求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公示前6个月内的进货增值税发票及进货清单,不能提供或提供的发票采购成本高于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验收标准
1、维修质量验收
(1)维修车辆竣工后,供应商应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并向采购单位提供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清单、维修过程中的检验数据等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对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可通过路试、专业检测设备检测等方式,检查车辆的性能、安全性以及维修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在车辆维修后的正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经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机构鉴定后,属于供应商维修责任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及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2、服务质量评价:(略)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维修质量((略)分)
维修合格率((略)分):(略)
维修标准达标情况((略)分):(略)
(2)服务水平((略)分)
服务态度((略)分):(略)
(3)配件管理((略)分)
正品配件使用((略)分):(略)
配件价格合理性((略)分):(略)
(4)遵守合同与规范((略)分)
合同执行情况((略)分):(略)
行业规范遵守((略)分):(略)
考核方式如下
资料审查:(略)
实地检查:(略)
考核得分:(略)
十、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
2、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供应商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因供应商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价格优惠结算,严禁抬高收费价格;
(2)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3)供应商不得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因质量、服务问题,经采购单位认定的有效投诉达到 3 次以上(含 3 次),采购单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有效投诉是指采购单位或终用户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并经双方共同确认,确实属于供应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投诉。
各包组具体包含车辆介绍和车辆维修维护项目报价单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